根据欧盟委员会计划,将于2022年11月30日正式公布的关于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即现行欧洲指令94/62/EC的修正案,该提案尚未完成。但在10月18日,草拟的文件内容被泄露,该消息已在业界流传了几天。该提案涉及以下几个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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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方发声
该提案引来行业主要利益相关方的大量声音,其对于内容的一部分和附录进行评论。目前,主要的利益相关方已经发声,一个是以Europen所代表的60多个包装价值链相关方,包括原料,生产商和食品和饮料品牌等,希望欧委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协商,乐意开展和参与对话。
另一个是由NGO,部分行业组织,企业和协会等所发表的声明,催促欧委会及时出台PPWR,但值得提及的是,争议焦点(回收的地位)的代表塑料回收的PRE, PETCORE Europe等没有参与上面所提及的任何一个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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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塑料含量
再生含量的争议焦点更多地是围绕对化学回收定义和采纳,以及食品接触方面的法规许可等,其泄露的内容主要是,从消费后的塑料垃圾中回收的最低回收率,即再生塑料含量:
到2030年一次性饮料瓶中的回收率将达到50%,到2040年将达到65%;
接触敏感塑料包装的目标值略低,如食品包裹,到2030年为25%,到2040年达到50%;
对于所有其他塑料包装,最低含量从45%(2030年)开始到2040年达到65%。
预计在再生材料可用性低或价格过高的情况下,这些标准可能会临时修改。
为了促进回收,并提供足够的回收量,从2028年起,需要为容量为3升的一次性容器(不仅仅是塑料容器)引入保证金系统(D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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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目标
草案还修订了回收目标,回收所有包装重量百分比的65%,材料和时间的百分比有所不同:
出口到欧洲以外的包装废物也应计入账户,前提是证明其已在目的地国实际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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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使用目标
- 2030年20%的外卖食品和2040年75%的外卖食品
- 2030年20%的酒精饮料 (不含葡萄酒和白酒) ,到2040年达到75%
- 2030年20%的非酒精饮料,2040年达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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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性的定义
可回收的包装应该是“可以被有效地(effective利益)和高效率地(efficiently)通过先进工艺从废弃物流当中收集,分开,并且分选和集中到以回收为目标的确切物质流,从而转化为足够质量的二级原料来替代原生材料” 。草稿也包括了排除难以回收材料的方法,包括与回收工艺一致的设计产品标准,突出了助剂和油墨等物质所带来的挑战。
- 到2030年,包装只有在“符合设计为回收的标准”才能被认为是可回收的;
- 到2035年,在等于或超过欧盟75%人口的成员国,包装必须被收集,分选和再生才能被认为是可回收的。
但有人已经对此评论,认为这可能导致,到2035年,仍有25%的欧洲地区的包装没有被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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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堆肥塑料
在可生物降解和可堆肥包装方面也有新的发展,这将在法规生效后两年内强制要求某些产品,如茶包、咖啡荚、贴在水果和蔬菜上的贴纸以及超轻塑料袋。
一般来说,只有对环境或人类健康有明显好处时,才允许使用可堆肥塑料;特别是,应避免传统和可堆肥塑料废料的交叉污染,这可能会损害回收材料的质量。
如果收集计划和有机废物处理基础设施到位,个别国家可能会决定批准使用轻质可堆肥塑料袋。新规定还要求,除明确允许的包装外,不得再使用可堆肥聚合物制造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