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中国合成树脂协会塑料循环利用分会(CPRRA)第一次将塑料产品可回收再生设计(Design for Recycling, DfR)思想系统引入国内。
2022年3月,中国合成树脂协会团体标准《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容器包装产品可回收再生设计指南》和《高密度聚乙烯(HDPE)容器包装产品可回收再生设计指南》正式发布;同步推出了“塑料容器包装产品可回收再生设计评价”并颁发首批获评产品设计案例。
目前,这项工作先后为产业链12家品牌企业,审核评价了27个系列,超过60款的可回收再生设计塑料包装产品或组件。为宣传推动行业消费模式绿色转型,引导企业开展绿色设计,增强塑料产品可回收利用性,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能源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起到了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
2024年,行业标准《塑料 产品可回收再生设计通用要求》编制立项;国家标准《塑料 可回收再生设计指南 第1部分: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材料》《塑料 可回收再生设计指南 第2部分:高密度聚乙烯(HDPE)材料》编制立项;中国第一个塑料可回收再生设计测试实验室正式运行,标志着塑料产业链对基于科学严谨、实验检测的可回收再生设计标准体系的技术需求正不断加强,行业影响力也不断提升。
首个可回收再生设计测试实验室运行,CPRRA推出新服务可回收再生定义是贯穿可回收再生设计体系的技术基础,全球塑料产业链有着一致的共识。中国合成树脂协会团体标准中的“可回收再生”定义是指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产品所采用的原材料应为可回收再利用的,不包括由于物理、化学、环境保护、卫 生安全等因素限制其再利用的材料;2、产品应被普遍地、规模化地收集到回收体系中以进行分选并再生;4、回收的塑料可以再生成为制造新产品的原材料,同时再生材料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如果回收再生过程市场价值为负,但政策、法规强制要求使用再生材料,也认为再生材料具有市场价值)。然而,由于各地塑料回收体系的局限以及创新包装技术的快速发展,导致部分塑料产品,还不能完全被传统塑料回收体系识别并收集,或无法根据现有的行业经验确定其是否与现有的回收再生系统兼容,其可回收再生性需要按照科学的材料性能测试来进行判定。甚至,一些源自可回收设计理念的塑料包装设计,并不能完全进入相应的回收流,如单一材质软包装。创新材料和设计技术只有经过可回收再生设计实验室测试通过后,才能宣称具有环保属性,以避免对公众的“误导”,才能稳妥、负责任的推向市场。于是,得益于中国第一个塑料可回收再生设计测试实验室的正式运行,CPRRA拟推出“DFR(design for recycling)技术兼容性评价”,来认可并鼓励塑料包装供应链在传统塑料包装技术基础上进行的一系列创新优化设计。DFR(design for recycling)技术兼容性评价与塑料容器包装产品可回收再生设计评价的区别
“DFR技术兼容性(design for recycling compatibility)”定义(征求意见)
一个塑料产品或组件不完全满足可回收再生定义,为了实现在未来回收条件完备时的可回收再生,进行了产品设计创新,材料与塑料回收再生流程兼容,且不会对既有回收体系产生不良影响。
目标进入PET、HDPE、PP回收流或PE膜、PP膜类创新材料和设计。
1、《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容器包装产品可回收再生设计指南》团体标准;
2、《高密度聚乙烯(HDPE)容器包装产品可回收再生设计指南》团体标准;
3、塑料可回收再生设计实验室测试数据。
1、包装产品或组件不完全满足可回收再生定义;
2、通过代表国内现有回收再生技术的可回收再生设计实验室测试;
为了验证并丰富塑料可回收再生设计测试实验室对于PET、HDPE、PP回收流或PE膜、PP膜类创新材料和设计的测试方法和案例,现面向全行业广泛征集创新循环设计产品或组件,共同定义与回收再生兼容的创新塑料产品和技术解决方案。